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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8月17日,锦州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案,在铁岭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董宝军有期徒刑二十年。被告人夏清田、刘佩军等26人被依法判处十四年以下一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前,辽宁省沈阳市和鞍山市两地法院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决定,已经分别就与此关联或者与该案个别涉案人员相关联的领导干部作出判决。其中2006年4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辽宁省葫芦岛市市委副书记李春枝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原葫芦岛市连山区区委书记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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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据沈阳日报独家发布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葫芦岛官员受贿案。该案涉及葫芦岛市市委副书记等众多官员买官卖官的不法行为。该起“买官卖官案”在给我市党员干部以警示教育的同时,也格外提醒:在地方换届工作中,用人者和被选者都要保持平和的心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采取金钱手段进行买官卖官交易———否则,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案发:钼矿基地牵出腐败大案   2005年3月,素有“辽西第一镇”之称的葫芦岛市钢屯镇因镇长腐败案接受辽宁省纪委的调查。但没想到,这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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