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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号上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通过了《兴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星辞职的决定》;通过了市长袁国相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并通过了《兴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单伟、封玉国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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