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政发〔201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兹决定:
李荣辉同志任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贺立明同志任区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于鹏同志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李连英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晓飞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袁晓利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峰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吕年文同志任区农村经济局副局长,免去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韩玉同志任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阎树利同志任区招商局局长,免去其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经济转型办公室主任职务;
洪冰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兼招商局副局长;
高莹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
方亮同志任区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田茹同志任区旅游局局长,免去其区环境监测站站长职务;
曹闯同志任区档案局局长;
李菊同志任区档案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于立舫同志任区信访局局长;
赵涛同志任九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
裴学仁同志区档案局局长职务;
刘晓丹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物价局局长职务;
王中正同志九龙街道办事处副
王政权同志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驻区企事业单位。
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