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深谙“一厘米主权”广泛含义的道理
所谓“一厘米主权”概念,即所谓“最高良知原则”,是指凡心智健全的人都不能以什么什么理由(哪怕是在危急时刻)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良知、道德、伦理之底线,并对这种底线承担相应的人类良心义务。无论作为高明的政治家战略家韬略家军事家,还是思想家哲学家,都清楚深谙“一厘米主权”广泛含义所折射出来的道理。
想当年,“9.13事件”,林彪乘飞机外逃,在打与不打下来的问题上,连周恩来都吃不准,最后当面请示毛泽东,眼看飞机要出国境了,在这个危急时刻,如果要打下来,对于毛泽东来说,只是的一句话,甚至是一个手势一个眼神的事,但毛泽东沉思良久后,只淡淡的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
此刻的毛泽东深谙“一厘米主权”广泛含义的道理,在良心上对林彪“抬高一厘米”,充分遵循了“最高良知原则”。毛泽东一生遇际这类事不止一次,只是对“9.13事件”,毛泽东展现得最为经典。“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句民间俗话也就是“一厘米主权”概念的折射。(毛泽东在对待张国焘叛逃的情形也大致差不多)
什么是一厘米主权?
一个关乎“最高良知原则”的著名判例――柏林墙推倒后审判东德警察一案。倒墙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企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1992年2月,在统一后的柏林法庭上,卫兵亨里奇受到审判。他的律师辩称,他们仅仅是执行命令的人,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罪不在己。法官当庭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即只开枪而故意不打中),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意思是,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