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以姓氏笔画为序)。
1、于鹏,女,汉族,1980年7月出生,2003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拟任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王立夫,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区民政局双拥办主任,拟任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3、王海军,男,蒙古族,1976年8月出生,2001 年 11月参加工作,200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拟任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4、支力力,女,汉族,1974年8月出生,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拟任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5、冯佳佳,女,汉族,1986年3月出生,2010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现任区委理论学习室主任,拟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出版局局长。
6、刘野,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2010年1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暖池塘镇党委副书记,拟任沙锅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7、刘兴良,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小凌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拟任赵家屯街道党工委书记。
8、刘丽娟,女,蒙古族,1973年11月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沙锅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拟任沙锅屯街道党工委书记。
9、李吉人,男,汉族,1990年3月出生,2014年9月参加工作,201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建筑学学士,现任金星镇政府科员,拟提名为金星镇政府副镇长人选。
10、李艳平,女,汉族,1976年11月出生,1999 年12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拟任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兼)。
11、杨波,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1992年10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高桥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拟提名为高桥镇政府副镇长人选。
12、杨志永,男,汉族,1979年4月出生,2003年11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区基层党建工作第二指导站站长,拟任金星镇党委副书记。
13、吴畏,男,汉族,1977年1月出生,1996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黄土坎乡党委副书记,拟任九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14、张研,男,汉族,1988年4月出生,2013年9月参加工作,201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团区委干事,拟提名为团区委副书记人选。
15、张野,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1982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九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拟任赵家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16、张玉静,女,汉族,1981年11月出生,2010年4月参加工作,200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现任区基层党建工作第一指导站站长,拟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17、张兴国,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区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拟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18、张艳丽,女,汉族,1970年7月出生,1989年9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拟任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陆大鑫,男,汉族,1974年9月出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现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虹螺岘分局局长,拟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曹鹏,女,汉族,1978年1月出生,1999年11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拟任区营商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1、强壮,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大兴乡党委副书记。
22、臧旭,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苇子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拟任三家子街道党工委书记。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19年3月29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举报等方式向中共南票区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并注明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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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