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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2018年01月24日 个人日记 暂无评论

南政办发〔2017〕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南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南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票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葫委办发〔2014〕42号)和区委、区政府决定,设立南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级),挂南票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南票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南票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民族宗教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加强的职能
  1.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现督考合一,推动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指导职责,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和合法性审查及指导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
  3.加强“五大系统”建设,推进本级政府系统权利运行公开及行政效能考核,保证民意诉求反馈,实现权利的制约和监管。
  4.加强政务公开,指导各单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5.加强外事工作,指导本区外事接待、对外交往及涉外参观学习工作;推进与国外友好城市或地区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审核各乡镇、街道对外结好事宜。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和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或参与上级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区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三)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请示和报告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和区本级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负责区政府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工作。
  (六)负责全区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组织做好区政府系统舆情管理工作。
  (七)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对区政府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工作。
  (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十)承担区“五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五大系统”建设综合协调和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建设等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要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指导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相关政策;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检查督办、综合考评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调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全区涉及营商环境方面的机关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和督办落实等工作;负责处理全区有关营商环境方面的投诉、举报、督办和情况反馈工作。
  (十三)负责区政府督查和全区绩效考评工作;承担区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区政府系统承办的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拟订我区外事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负责办理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出国人员的派出工作,负责外国官员、专家及其他外宾的邀请、接待及对外联络工作,处理或协助处理来区外地人员的涉外事项,协调我区重大外事工作。
  (十六)负责政府法制相关工作,承办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和签订合同等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及审查,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行政争议,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和执法证件的颁发及组织开展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民族宗教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依法管理全区民族宗教事务,做好我区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协调工作,维护民族宗教界的稳定;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的管理,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以及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负责全区信访相关工作。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对全区其他工作部门和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十九)负责全区人民防空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民防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制定;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点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指导、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二十一)在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国防动员综合计划、组织协调和文秘服务等工作。
  (二十二)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府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负责区政府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审核、计划、组织工作,承办区政府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和区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业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等会议的议题征集、材料准备等会务工作,承办区政府领导同志内事活动安排服务及外事活动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公务接洽、政务活动总体协调工作,负责领导干部外出审核、报备工作,负责联系新闻单位对区政府会议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宣传报道。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调研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除区长和常务副区长以外的其他业务会议的会议纪要的起草审核。负责对除区长和常务副区长分管工作以外的其他方面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协调。负责协调联络区政府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区政府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督查。
(二)文电科  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文文稿的审核、送签及收文的分办、拟办、转办和催办工作,负责党政机要文电的分办、传阅、管理和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应归档材料的整理、归档,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印鉴管理,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机要通信、机要传输工作,指导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工作。
(三)综合科  负责区长和常务副区长的日常文字综合工作,根据区长和常务副区长指示对区政府有关重点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协调,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的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党组、区政府每月工作要点、每季度工作安排、全年工作要点起草工作。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牵头组织区政府重要会议文件起草,参与区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对国内外经济形势、有关省市区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四)法制办公室
  负责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研究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拟订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协助落实区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研究提出区政府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负责组织起草、调研、论证、协调、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省、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反馈及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发,编辑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负责对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区政府有关行政行为、行政合同、行政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评议考核,负责全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统一管理全区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对重大行政处罚开展备案审查,协调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受理和查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的举报和投诉,负责建设管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对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进行督察,负责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并向区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负责对全区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调解和集中审理规范化建设。承办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研究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并向区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负责指导全区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五)民族宗教事务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起草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协调民族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负责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职责。监督办理有关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事宜。做好少数民族成份恢复工作。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场所培养教育教职人员。推动宗教场所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场所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提出协调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六)区委区政府信访局
  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对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信访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区领导做好信访接待日工作,提出处理信访问题的初步参考性意见和建议。
  (七)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政策,起草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和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规定和措施。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指导、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应用和交流。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承办区政府和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负责组织信息潜力调查,了解掌握全区信息资源潜力,参加有关信息工程设施建设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拟制战时信息动员计划,组织信息力量为部队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提供有关保障。指导和监督全区信息动员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区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23名。其中:办公室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4名。
  机关工勤编制9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抄送: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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