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梅曉琳10月11日在珠海被判死刑
中評社香港10月14日電╱澳門一名男子,在拱北與欲被包養的台山女子梅曉琳發生性關係後,因拖欠1000元「肉金」而被對方狂插47刀喪命,屍體變腐近20天後才被家人尋獲,梅曉琳事後在南海被擒,並於本周二在珠海被執行注射死刑。
據《文匯報》報道,被殘殺澳門男子陳×泉,去年初欲在拱北「包二奶」(養情婦),並已事先在拱北某花園租好一套房子。去年一月經朋友介紹,認識來自廣東台山市的女子梅曉琳,雙方相約在其出租屋商談包養事宜,當時,因梅開出每月上萬元的包養價太高而沒有談妥,但兩人仍發生了性關係,事後陳付給梅1000元人民幣。
台山女子梅曉琳當時年方19歲,頗有姿色,2003年在台山開糖水舖生意失敗虧本,加上其平時熱衷賭博,至去年初時已欠下近萬元賭債,由於債主催得緊,梅曉琳產生了供人包養、利用包養費還債的意圖,並主動打電話約陳×泉再談包養事宜。
去年2月8日下午2時,梅曉林再次依約到陳×泉在拱北的租住地,雙方對包養價格及包養細節仍未有共識,後兩人商定每嫖宿一次1,500元。隨後兩人又發生了性關係,完事後陳×泉只付了500元人民幣,並稱下次再付1000元尾數。
梅曉琳在供詞中稱,對陳×泉的吝嗇十分惱火,洗澡後赤身裸體在客廳的木架上找到一把單刃水果刀返回臥室,趁陳×泉不備,持刀猛刺進其胸部,在遭到陳的本能反抗後又繼續狂刺數10刀。
梅曉琳供稱,當時一心要殺死陳×泉,對其亂刺一通後才停手,見陳的手還在動時,又在陳某脖子上連割2、3刀後,恐陳未死再操起桌上陶瓷茶杯猛擊陳的額頭,直至陳的全身鮮血模糊、毫無動靜才罷手。全身是血的梅曉琳再次?完涼後,將陳×泉身上的1,600元人民幣現金、兩部手機以及身份證、銀行卡等財物搜掠一空,然後鎖好門窗逃離現場。
約20天後,陳×泉的家人因長期未能與之取得聯繫,通過陳生前的各種朋友關係才找到其拱北的出租屋,破門而入時赫然發現室內有一具已經腐爛的屍體。經報警鑒定後證實屍體為陳×泉,身上共有47處刀傷,並因心臟被刺破而死。
珠海警方經縝密調查,於去年2月28日晚在廣東南海將梅曉琳緝獲歸案。珠海中級法院認為,梅曉琳在欠下賭債後,希望通過找有錢人包養來還債,這一手段本身是不正當的,在尋求高價包養遇到挫折後,在與陳×泉嫖宿後,因陳沒有給足嫖資而殺人,其手段兇殘,主觀惡性大,社會危害性強,依法判處其死刑。